日本政府把由产业扶持政策、产业调整政策、产业技术政策、产业保护政策和产业组织的产业政策与有关的经济计划结合,保进企业的振兴。
1949年,以编制特别会计预算方式的平衡,全面废止政府补贴、全面停止复兴金融公库的贷出活动、确定一美元兑360日元的固定汇率为目的的“道奇计划”,以及尽快制定稳定财政、金融、物价和工资、最大限度提高出口的产量等措施的“经济安定九原则”实施,使战后持续不断的通货膨胀大体上得到了控制。《中小企业诊断制度》(1948年)是政府为指导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有效运用设备、资金等而制定的。政府根据企业提出的申请,从各种角度就企业的现场设备、生产方法、技术、产品、质量、成本、经营方针、经营内容等加以调查和“诊断”,提出有益于改善技术与经营的劝告,必要时给予指导。由于“诊断”效果显著,接受诊断的企业不断增多。政府除了通过“诊断”来协助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并从财政金融方面加以政策扶持外,还通过淘汰、合并和“系列化”对企业进行整顿,以确保增强大部分企业的活力。
五十年代始,钢铁、煤碳、电力、合成纤维等部门正为其部门合理化而进行设备投资,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我国产业合理化的方针政策》(1951年)、《钢铁工业和煤碳工业的合理化政策纲要》(1958年)。1955年,政府运用对重要机械和合理化机械实行特别折旧、对重要产品免税、对重要机械的进口免征关税等特别措施,推行产业合理化以求搞活企业。1953年又制定了扶持合成纤维产业的五年计划,1955年7月制定出对石油化工部门的扶持政策。
七十年代起,由于中东战争使石油价格提高,使日本工业布局的不合理而造成地区工业发展不平衡,以及日本发展中长期积累而得不到解决的矛盾开始激化、表面化,这给日本经济和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政府为此开始转向引导企业发展那些能够抵挡资源冲击、适应性强、技术性高、能源消耗小的知识密集型产业。政府在增加对国内知识密集型产业投资的同时,指导企业将公害大、耗能多的企业转向海外,并要求节省能源和资源。《省能源政策基本方向的规定》(通产省1974年公布)、《特定不景气地区中小企业对策临时措施法》(1978年)、《特定不景气产业稳定临时措施法》(1979年)等的颁布实施,就是为了推行该政策所采取的措施。通过国家强制手断实施的不景气对策措施,引导和协助企业摆脱了困难,从政策上为搞活企业提供了保证,也为日本经济朝加工业、轻工业方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从日本主要出口产品的变化可见其产业政策转变的一斑:六十年代出口产品为钢铁、化纤和机械;七十年代为汽车;八十年代初、中期为家电;八十年代后期为计算机、新材料等高技术产品。知识密集型产业下策遭到了靠重工业,化工业发家的垄断资本集团的强烈反对,大量的投资导致了通货膨胀,知识密集型产业使大量劳动者失业,等等。这一切说明: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一样,是随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而产生,这些政策既解决了一些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但又形成了一些更难以解决的新矛盾。资本主义社会无法从根本上根治它经济上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