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消防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上逐步形成了一个专门从事消防安全服务工作的职业群体。这个职业群体人数众多,分布广泛,已经成为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在防止火灾、公安消防队未到前进行前期扑救、确保一方平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消防岗位人员从事的是一种直接涉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且技术比较复杂的特殊职业,提高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从业和准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是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关键环节,是消防教育事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把社会消防职业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和消防行业职业准入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体系进行管理和运行,是我国消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是消防安全工作“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将在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防控能力、夯实消防工作社会化基础方面发挥显著的作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235号函件的要求及公安部消防局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中国消防协会在全国范围邀请各种专业的技术工作者,成立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工作组,具体承担参与制定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编写教材和组建题库等各项技术工作,首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包括方法专家、内容专家和实际工作专家在内的有关专家,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该标准已于2008年1月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式批准颁布。现全国各省市已陆续按此标准成立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对社会单位正从事或即将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此职业共分五级,分别为:初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高级消防员、消防技师、高级消防技师(也称消防专家)。
以下是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培训内容:
理论知识120学时
其中:职业道德 6学时
基础知识 42学时
消防安全检查 24学时
消防控制室监控 18学时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30学时
技能操作 120学时
其中:消防安全检查 30学时
消防控制室监控 30学时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60学时
简单的说这就是以前所谓的“中控员”,以前是劳动部不承认的一种职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里边是找不到“中控员”一职的。但现在的学名是“建(构)筑物消防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被列在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第二中类第三小类,其编号为:3—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