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政府在201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中规定: 外地户口在广州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买普通住宅首付为3成; 如果在外省市有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无住房的,买普通住宅首付为4成; 如果在外省市有住房贷款记录未结清,且在广州无住房的,买普通住宅首付为7成。 此外,如果外地户口在广州购买非普通住宅的话,买房首付为7成。
外地户口购房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满足在申请贷款时在广州连续缴纳公积金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