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50号)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 住房限购政策新旧对照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不变。
增加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购买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单身人士”是指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或离异人士。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由“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调整为“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限购1套住房。
您已经退休,需要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才可以满足购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