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不同条件下计算出来的,是不是符合赴港定居条件的得分情况,例如,夫妻分居要申请定居者则从结婚起每1天算0.1分,达到146.1分,也就是1461天后的分居生活,才可以到港澳定居。
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分数线才可以申请赴港澳台定居:
2015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11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至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