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十要十不内容:
要说话和气、举止文雅,不要粗言秽语、大声喧哗;
要热爱劳动、健康向上,不要好逸恶劳、酗酒嗜赌;
要尊老爱幼、助人为乐,不要欺老凌小、冷漠无情;
要移风易俗、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排场、铺张浪费;
要讲究卫生、爱护市容,不要随地吐痰、乱扔乱贴;
要诚实守信、公平交易,不要掺杂使假、短斤少两;
要维护秩序、服从管理,不要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要遵守交规、礼让出行,不要横穿马路、乱闯乱停;
要珍爱设施、保护环境,不要损坏公物、践折草木;
要恪守公德、文明上网,不要低俗沉迷、造谣诽谤。
扩展资料:
文明行为规范“十不准”:
文明居住,不准乱堆乱挂,乱搭乱建。
文明遛犬,不准惊扰路人,破坏环境。
文明行车,不准争道抢行,闯灯越线。
文明驾驶,不准车窗抛物,乱停乱放。
文明乘车,不准拥挤插队,抢座占位。
文明载客,不准急停猛走,甩客宰客。
文明用餐,不准铺张浪费,大声喧哗。
文明旅游,不准乱扔垃圾,乱写乱刻。
文明上网,不准造谣传谣,庸俗低俗。
文明娱乐,不准吵民扰民,影响他人。
参考资料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咸阳市民文明行为“十要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