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
《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搏裤棚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二、内容解读
1、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意思是:将网络作为课外学习的一种新工具和了解大千世界的新途径,不接触不浏览有关色情、愤恨、暴力、邪教或者怂恿进行非法活动等一适当的内容,如果已接触了这些不良信息,要及时告诉父母和老师以取得帮助。
2、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意思是:在通过网络进行交流时,仍要礼貌待人,不使用脏话;要态度诚恳,不欺诈他人;要遵守礼节,不随心所欲。总之,要尊重他人,自己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3、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意思是基则:不要透露有关家庭的任何资料,包括姓名、地址、电话等;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在没纯纯有得到父母的同意前,不要约会网上的朋友;不要与日俱增恶意挑衅;不参与不良的网上游戏等。遇到令自己不适的信息时,不要回复并马上告诉父母和老师。
4、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意思是:要敢于担当“网络安全小使者”的责任,在保证自己不参与违背道德、法律活动的前提下,对于周围的小伙伴有不良行为者,要加以劝阻说服或告诉家长和老师。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意思是:要培养自我约束的能力。制定一些上网规则,把它贴在计算机附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每次连续上网时间不超过1小时,要坚持做眼保健操;要制定学习计划,不盲目上网;要坚持户外运行,保证健康体魄。
扩展资料
丰富多采的网络世界,为广大青少年益智广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不过面对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的网上咨讯,年轻一代的辨别和自律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了。为增强青少年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意识,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向全社会发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2001年11月22日上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在人民大学联合召开网上发布大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10时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宣告《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