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产生不可调和矛盾、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把环境放在优先地位,宁可牺牲一些敏世早经济利益,也要保护环境。”8月31日,在“双百”河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境法专家王灿发教授在解读新《环保法》时认为,该法明确了“保护优先”的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冲突时,应坚持环境优先原则。
王灿发建议,河源为保护环境付出了努力、作出了牺牲,可以申请国家生态补偿,希望河源用好地方立法权,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制定上作出探索和努力,在全国先行一步。
新《环保法》警示企业要防范违法风险
从修正到修订,从“小修补”到“大手术”,这部承载着众多关注的法律,有哪些亮点?王灿发认为,新《环保法》创造了多个环保立法之最:公众参与之最、环保部门反映强烈之最、立法内容突破之最。
王灿发表示,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体现的是一个责任规定,比如将环境考核纳入政府考核指标,由单纯的行政管辖区防治变为联防联治,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变为公众广泛参与等。更重要的返尘是该法加大了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比如按日计罚,被学界呼吁了很多年,其他法律都没有规定,惟有这部法律把它规定进去了。所以企业违法,从责令改正那一天开始,如果不改,就会按日进行罚款,而且没有上限。
还有一点企业应该注意的,就是在规定环境违法评价责任的时候,原来不做环境评价就可以补办手续,但新《环保法》实施后就不允许补办了,直接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因而,新《环保法》颁布之后,对很多企业来说,要注意防范环境风险。而且,环保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排放的设施、设备,责令其停产。企业偷排,被查处以后可能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保护要优先于开发利用
王灿发认为,新《环保法》立法的目的已经由“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由协调发展转为保护优先。这也意味着,保护与开发相比,保护要优先于开发利用。比如在自然保护区,在风景名胜区、重要饮水水源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保护优先,而不是开发优先。
“生态文明建设是立法转向的根据和动力。”王灿发表示,立法表明了党中央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当前面临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每一个村庄和城市,关乎子孙后代,关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桥雀别是民众的温饱问题得到解决,人身安全问题不大后,他们每天最关心的就是呼吸的空气、饮用的水是否清洁,食品是否安全,环境是否舒适。
以绿色发展代替传统模式
对如何建设生态文明,王灿发提出,在理念上,要正确认识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政策上,要把环境保护作为真正的基本国策;在制度上,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在人力资源上,应让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王灿发表示,地方主政者还要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短期崛起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应考虑当地百姓的长期利益;正确处理传统模式和绿色经济的关系,以绿色发展代替传统模式;正确处理财富追求和内心幸福的关系,变财富追求为幸福追求。对此,他建议,河源可遴选一个小镇,探索打造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慢城”,这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