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和法庭是一个单位,到哪里都一样,没有好坏之分。
2、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一般情况下,基层法院都根据辖区人口、面积等情况,设有几个法庭。法庭审理的案件类型、数量,是由法院控制的,如果案件多了,法院会考虑划一部分到审判庭审理;如果案件少了,法院又会考虑给多分几类案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可以设立若干人民法庭。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它的判决和裁定就是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