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取得的成就

2020-09-25 时事 264阅读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主要成就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提升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
我国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经过努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并在完善过程中,资源配置由原来的行政分配逐步过渡到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包产到户”、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以全面攻坚为特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步步深入。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村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民的利益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放开了粮食收购市场,特别是把通过流通环节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利益。2005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全面免征了农业税,从2006年起,我国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农民负担大幅度降低。
2.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取得突破
改革逐步确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国有经济发挥了主导作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不断完善,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正在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已经建立并不断健全。
3.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
近几年,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改进政府监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民航、铁路、文化、出版和金融等重要领域的政策限制实现重要突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4.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日臻完善
在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只承认劳动创造价值,只允许劳动参与价值的分配。在经过不断的思想解放后,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后,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各种非劳动要素也可以参与价值的分配,强调要建立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体制。在实践中,各地早已允许资本、技术专利、管理等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建立了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机制。同时,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社会保障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强,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
5.宏观调控体系逐步健全
在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经济主要依靠国家计划进行调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只能起到辅助性作用,特别是货币政策更是非常欠缺。经过30年的不断改革,原来的国家指令性计划已被现在的指导性计划和规划所取代,原来的国家计委已改为国家发改委,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越来越强。同时,我们还积累了越来越丰富的宏观调控经验。通过不断进行行政、投资、金融、财政、税收、外贸、外汇、价格、流通等方面的改革,国民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宏观调控由原来的行政手段和计划手段为主逐步抓变为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以其他手段相配合。
6.市场价格机制开始发挥基础性作用。经过持续不断的价格改革,我们已将原来计划价格“一统江山”的局面改革为市场价格起主导作用。目前,除了利率、电价、油价、水价等金融、能源和城市公用事业领域的价格仍由国家计划控制外,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决定。除了在通货膨胀严重时政府采取一些临时性价格管制措施外,大部分时候都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
综合国力跃居世界前列
1.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679亿元上升到2006年的209407亿元,年均递增7.9%。其中1979~2006年年均增长9.6%,是新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是世界同期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最近30年来,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之下,中国的GDP以每年接近于10%的速度增长,在世界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2.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数据,200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跨过2万亿美元台阶,跃居世界第四位,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份额由2001年的4.2%提高到2005年的5.0%。人均GDP则由1978年的257元提高到2006年的15930元。
3.重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跃居世界前列。解放初期,我国没有一种农产品产量达到世界第一,工业更弱。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主要农产品中,谷物、肉类、棉花、花生、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产品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甘蔗、大豆分别居第三、四位。主要工业产品中,钢、煤、水泥、化肥、棉布、糖产量位居第一位,发电量居第二位,原油产量居第六位,其他主要产品产量的位次也明显前移。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里,中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纯收入增长了6.7倍,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1.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06年的11759元,增长了34.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5.8元提高到2006年的3587元,增长了26.4倍。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由1978年末的210亿元增加到2006年末的166627亿元。收入水平的增长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消费水平。
2.居民消费结构明显改善。改革开放初期,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都在57%以上,农村居民则高于60%;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5.8%,接近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农村居民家庭为43%。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4辆,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摩托车41辆、彩色电视机84台;每百户城镇居民移动电话拥有量达137部,每百户城镇居民接入互联网计算机和移动电话数达32.2台(部);农民每百部拥有电话机58.3部,移动电话50.2部。
3.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逐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1986年末的8.8平方米扩大到2005年末的21.3平方米。2005年,2.9%的城镇居民家庭居住单栋住宅,33.1%的家庭居住三、四居室,住宅的配套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978年的8.1平方米扩大到29.7平方米,其中55.9%的农户人均居住面积大于25平方米;居住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中的农户占31.1%,居住在砖木结构住房中的农户占58.9%,90.6%的农户的住房拥有卫生设备。
4.扶贫工作成效明显。1978年全国的绝对贫困人口约有2.5亿,2006年农村贫困人口降低到2148万人。联合国和国际有关组织认为,在消灭贫困方面,中国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使发展中国家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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