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1、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2、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3、发展基层民主。
政治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涉及到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比起经济体制改革来,需要更加审慎从事。为此,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中要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进行。
2、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
3、必须分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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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有:党政分开;权力下放;精简机构;提高效率。
一,党政分开。党政职能分开,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各司其职,并且逐步地走向制度化。
二,权力下放。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针对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集中于领导机关的弊端而提出。权力下放的总的原则是,凡是适宜于下面办的事情,都由下面决定和实行。这里所说的“下面”,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指地方;在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关系上,指企业事业单位;在党和政府同群众组织的关系上,指群众组织。
三,精简机构。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企分开的要求,合并裁减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机构,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到间接管理为主。
适当加强决策咨询和调节、监督、审计、信息部门,转变综合部门的工作方式,提高政府对宏观经济活动的调节控制能力。精简机构是指为了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而精简政府工作机构。
政府机构庞大臃肿,层次过多,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是形成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我国政府工作机构的精简是从上而下进行的。
四,提高效率。提高效率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指改变党和国家的组织机构臃肿重叠、层次过多、职责不清、缺乏效率的状况,做到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转协调,灵活高效。
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按照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要求,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取得进展。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方面也有一定成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团体的作用有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