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甲方未及时续签乙方可提出索赔吗

2021-11-19 综合 158阅读
合同期满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续签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项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北京市是从未续签合同之日起)。其中,不满一年的,支付到补订合同的前一日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并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补办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北京高院、仲裁委《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发布时间:2014年5月7日)
(3)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二倍工资的起算点为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截止点为双方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广东省高法、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6月21日)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双方仍未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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