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品秩初为正二品,后于嘉庆年间升为从一品。
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简称九门提督或者步军统领,是清朝的驻京武官,设立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
主要负责北京内城九座城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内外的守卫和门禁,还负责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实际为清朝皇室禁军的统领,品秩初为正二品,后于嘉庆年间升为从一品。
旧址位于崇文门。辛亥革命后仍沿用。1924年其职权归京师督察厅。
扩展资料
清代,京师的卫戍、警备和治安保卫机构叫“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衙门” ,通称“步军统领衙门”。长官简称“步军统领”,俗称“九门提督”(京师内城共有城门九座,分别为:正阳、崇文、宣武、朝阳、东直、阜成、西直、德胜、安定)。
九门提督统领满、蒙、汉军八旗步兵和京师绿营的马步兵(即“巡捕营”),所部的具体任务是分泛驻守(“泛”指基层的军队编制)、稽查城门、缉捕盗贼、申禁巡夜等。步军统领创设于清初,后经历了数次变迁。
原来只统辖八旗的步兵营,到康熙十三年(1674),始兼提督京城九门事务(原由兵部管理),康熙三十年(1691),又兼管巡捕三营事务,官衔全称遂改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雍正七年(1729),官署定名为“步军统领衙门”。
十二年(1734),在宣武门内京畿道正式建立衙署,九年后迁至北城帽儿胡同,又称“北衙门”(同为负责审案的刑部因设在南城称“南衙门”)。
乾隆四十六年(1781),巡捕增设左、右两营,变成中、南、北、左、右五营,故该衙门的主官改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嘉庆四年(1799)改官秩为从一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