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时期官制名称极为复杂,新式官名与旧式官名往往同时使用,旧式官名之使用在司法及地方军政领域有甚,如民初大理院之院长、推丞、推事共存;平政院肃政厅之都肃政史、肃政史;更遑论地方民政之巡按使、道尹、县知事;地方军政之将军、巡按使、镇守使、都统等复古职衔。但此类旧式官衔多为借名而非沿用,且变动频繁,至北洋末训政初,此类官衔大多都被改为新式官名。但本文所要描绘的“京师步军统领衙门”是其中的一个特例,也是北洋政制中的一朵奇葩。
“京师步军统领衙门”前身是清朝的“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简称“步军统领衙门”,也称“九门提督”。这个机构的奇葩之处在于,它是共和之后沿用前朝的一个机构,名称不变(还是叫衙门!),机构职官基本不变,职能基本不变。为什么在政权机构全面重建改称的过程中会保留这样一个残余?笔者对其百思不得其解,目前亦没有找到相关的著述,在此且作为一个悬案留待研究。
按照《最新清国文武官制表》上的记述,清代步军营官制分以下诸等:
统领(从一品)
翼尉(正三品)
协尉(正四品)
城门领(从四品)
副尉(正五品)
步军校(正六品)
捕盗步军校(正六品)
署步军校(正六品)
城门骁骑(正六品)
城门吏(正七品)
门千总(正七品)
下面,是《中华军事职官大典》上有关北洋“步军统领衙门”相关职官的介绍:
· 【步军统领衙门】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沿置步军统领衙门,以步军统领为主官,下属左、右翼总兵各一人。所辖组织机构有:步军左右翼,巡捕五营(中、南、北、左、右),将校研究所,军械库,军法执法处,四郊路工、卫生、国捐三总局等。(笔者按:步军左右翼,巡捕五营等同清制)
· 【左右翼总兵】:中华民国初期,北洋政府军事职官名称。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左右翼总兵各一人,隶属于步军统领衙门主官步军统领。(该词典【总兵】条目云:辛亥革命后,直、豫、甘、新等省曾设置总兵,不就陆续废去。何故唯步军统领衙门不变?)
· 【步军翼尉】:1. 清代八旗步军营的营官,位正三品。步军统领下设翼尉二员,分置左、右。翼尉统领步军校,负责京师治安、卫戍、缉捕盗匪等事宜。2. 中华民国初期,北洋政府沿设步军统领衙门,负责维持京师治安,亦分左、右两翼,各设翼尉一人。职掌与清制相同。
· 【步军协尉】:清代及民国初期北洋政府步军统领衙门军事职官名称。请代为正四品武官,共设24名。民国初年,左、右两翼各16人。其职责是分别稽查八旗地面各官厅,统步军校,维持各区治安、卫戍、缉捕之事。各地面官厅协尉之下有副尉一人,左、右两翼各13人,为正五品官。
· 【步军副尉】:清代军事职官名称。如,守卫京师的提督九门步军统领下有翼尉、协尉、副尉,负责守卫、巡警、扫除事务。
· 【步军校】:1. 清代军事职官名称。八旗步军营内设步军校1228名,正六品,又有捕盗步军校40名,委署步军校72名。在步军统领辖下,分汛驻守京师各区,负责京师的治安、卫戍、缉捕之事。2. 中华民国初年,北洋政府步军统领衙门步军左、右翼仍置步军校,共约250人。职掌与清代相同。
· 【城门领(门领)】:隶属步军统领,掌领各城门守备部队,负责城门的启闭、出入与治安管理。属吏有城门吏与门千总。民国初,步军左、右翼共设城门领25员,城门吏25员,每门一至二人;门千总32人,每门二人。
· 【城门吏(门吏)】:隶属步军统领衙门,是城门领的属吏,位正七品,负责城门的治安秩序。
· 【门千总】:隶属步军统领衙门,掌理门禁事务。京城内九门设城门领、城门吏、门千总各18人,均用满洲籍;外七门设城门领、城门吏各7人,门千总14人,都是汉军籍。所统有门军600余人,炮手32人,并有骁骑营马甲300余人协同防守城门。中华民国初北洋政府步军统领衙门仍有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