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公布了,第42条似乎是规定关于第三人侵权工伤赔偿竞合问题的,但仅仅涉及医疗费,那么对其它费

2022-08-18 社会 25阅读
社保法的规定是指,医疗费是实际产生的费用,只有一张发票,不能重复赔偿,所以侵权人赔了,社保就不会再赔;如果是社保先赔,当然可以找侵权人追偿
但工伤待遇的其他部分,并不是对于实际费用的报销,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伤者待遇,可以重复赔偿的,和侵权人无关。所以不能向侵权人追偿。
当然,侵权人也不是只报销医疗费。侵权人按照侵权责任法,另外还需要支付很多钱的。
事实上,伤者目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即向用人单位要求工伤,向侵权人请求侵权赔偿。
即侵权人按照侵权责任的标准赔偿了伤者,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了伤者。
如果这时候用人单位又追偿侵权人,那么侵权人岂不是要赔偿两次?
所以,社保规定只能追偿医疗费,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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