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日8: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S235(原S237)以西(不含S235)、杜甫路以北(含杜甫路)、孝义路以东(含孝义路)、光明路以南(含光明路)、货场路以南(含货场路)、河洛路以南(不含河洛路)区域。
三、限行车辆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所有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工作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阿拉伯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星期一: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的限行;
星期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的限行;
星期三: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的限行;
星期四: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的限行;
星期五: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的限行。
(二)各类货车除了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我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防汛抗旱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公交车、出租汽车(不含网约车和租赁车辆)、邮政(含快递)、押款专用车、校车、保险理赔勘查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处罚措施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机动车限行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