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2020-06-24 教育 42阅读

需要,就业证名为就业创业证,以下以沈阳举例说明:

提交材料

1、户口本(农村进城务工或者非本市户籍劳动者须持《居住证》或合法居住的有关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企、事业单位离职,需要携带《养老变动通知单》。

2、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按规定填写《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4、各类院校毕(肄)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肄)证明。

5、就业困难人员,应填写《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取得职业技术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第五章 就业援助

第四十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

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第四十一条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可以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第四十二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制度,通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技能培训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第四十三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零就业家庭即时岗位援助制度,通过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开发各类就业岗位等措施,及时向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提供适当的就业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第四十四条 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动态管理和援助责任制度,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

参考资料来源:浑南区人民政府-如何办理《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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