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如原租金过低。
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新的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
(二)租约到期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被出租人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三)租约到期出租人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
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
扩展资料:
租房子的技巧:
1、租房子,要看房产证和土地证,理论上是应该这样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还在办理中。签合同,有一定的保障,但是也不绝对。比较保障的是,了解房东的背景,好是南京本地人(一定要验证身份证),有稳定的工作,了解工作单位的电话、宅电、手机号码。就算出了什么问题,你也可以找到他。
2、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例如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问题,以及他提供的设备的详细内容和维修责任等,以及水、电、煤气的问题(要注意电路是否老化,这个很重要,关系到安全问题)还要讨论好押金问题以及房租的付款时间和方式等等。
你可以从网上下载或到中介公司找找,不过好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一下,因为这些合同都比较罗嗦。还要注意安全问题和交通问题,周边环境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租赁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