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发展有哪些障碍:
分享实践发展加快,监管体系亟待重构 。
当前的经济社会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工业经济和工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强调集权、层级管理、区域与条块分割等管理方式,注重事前审批和准入。基于网络的分享经济具有典型的网络化、跨区域、跨行业等特征,监管体系中很多制度不能适应当前发展。许多新业态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如股权众筹在我国还处于法律与监管的模糊地带;有些创新实践则面临不合理的制度要求,如从事互联网教育的企业被要求配置线下教学用地,否则不予审批。创新引发利益调整,统筹协调难度加大
分享经济发展大大降低了诸多行业的进入门槛,分享型企业拥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创造无限供给的能力、趋近于零的边际成本,使传统企业面临巨大竞争压力。在具有排他性的垄断市场中,分享型企业的进入及其快速扩张的发展态势冲击着原有的商业逻辑和经济秩序,直接引发了社会财富和利益的重新分配,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来自既得利益者的质疑和阻挠。产业发展尚不成熟,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分享经济模式下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方通常是大量不确定的个人或组织,尤其是当前诸多领域的分享经济都处于探索阶段和发展初期,其服务和产品的安全性、标准化、质量保障体系、用户数据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和隐患。观念认识不到位,原有法规不适应
迄今为止,人们对于分享经济的理解还只是实证分析和现象观察,系统科学的理论研究还比较缺乏。比如,分享经济发展的社会财富效应、对社会就业总量和结构的影响、相关宏观制度设计等,既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也缺乏有效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