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发展有三个阶段的主要特征:
(一)家庭和学校有着共同的育人目标,即家庭和学校的合作必须以青少年儿童为出发点,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全面地发展;且二者共同的目标是开放的,在目标达成的过程中,不断会有新的目标生成,但不能互相推诿,互相指责。
(二)家庭和学校是地位平等的两种不同的育人力量,他们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着不同的育人责任;二者的角色都由活动的管理者变为了活动的领导者。不能以孩子为条码,呼风唤雨,利用家长。
(三)家庭和学校不断地进行沟通与交流,在合作中相互支持和帮助,而不是互相指责。但在实践中,大多数来自实践的案例停留在第一、二个阶段,这就形成了理念超前,造成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