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所管辖的社保局进行登记。
一、携带材料:
1. 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其次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填报资料: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名册(需填写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查验资料:
1、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人员批准备案手续;
2、二等乙级革命上传军人,需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3、外国人需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