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由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有机统一而组成,同样,各个要件也是由不同要素所组成,组成要件的要素,就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
对构成要件要素可以进行不同分类: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扩展资料: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即为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即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故意、过失、目的等。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可以包括行为主体、特殊身份、行为、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对应。
作为责任类型的构成要件要素基本上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适发行为的期待可能性即属于这一类。刑法条文中需要参照一般文化、社会评价的词语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参考资料:构成要件要素-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