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排水量和火力的区别。现代化军舰主要是驱逐舰和护卫舰,而巡洋舰已经遭到淘汰。而且驱逐舰的排水量越来越高,用途也越来越强,逐步的取代了巡洋舰。无论什么军舰仅仅是一个“称呼”,小日本造的“准航母”都恬不知耻的成为“直升机护卫舰”。
二战中战舰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华盛顿海军条约和伦敦海军条约,大体规定如下:
1、战列舰(Battleship)
规定主炮口径大于203mm的战舰为战列舰,单舰排水量不得超过35,000吨,主炮口径不超过406mm
典型:英国纳尔逊级,35,000吨,3座3联406mm主炮
2、重巡洋舰(A-Class Cruiser)
规定排水量不超过10,000吨,主炮口径大于152mm但小于203mm的军舰为重巡洋舰
典型:日本妙高级,8,900吨,4座双联203mm主炮
3、轻巡洋舰(B-Class Cruiser)
规定排水量不超过10,000吨,主炮口径小于152mm的军舰为重巡洋舰
典型:美国布鲁克林级,5座3联152mm主炮
4、驱逐舰(Destroyer)
即大型雷击舰,以鱼雷作为主要武器,火炮伪辅助武器的中型战舰,主炮口径不超过127mm
5、护卫舰(Frigate)
以火炮,深弹为主要武器,航速低于驱逐舰,执行反潜任务的中性军舰
6、航空母舰(Aircraft Carrier)
排水量大于10,000吨小于27,000吨,主炮口径小于203mm的,以舰载机为主要武器的大型军舰。
其中巡洋舰是仅次于战列舰的反舰、反潜水面攻击舰艇,排水量多在8000吨以上。在航母未诞生之前,可以率领舰艇编队进行远洋巡逻和作战;航母诞生后,可以依赖岸基飞机而独立在近海水域作战,亦可以作为航母的护卫舰在远洋作战。与驱逐舰相比,巡洋舰的吨位更大、续航能力更强,有的还采用了核动力;其攻击和防卫能力亦更加强大,如前苏联的“基洛夫”级巡洋舰,可携带500多枚舰--舰及舰--空导弹,每枚舰舰导弹的装药量达一吨之多,一颗导弹就足以将敌军的航空母舰送入海底,而且火控系统可以使其同时打击数十个活动目标;此外还备有3架反潜直升机以及鱼雷、深水炸弹等多种武器,故被冠以“战列巡洋舰”的美称。但作战亦是要讲究军事经济效益的,从经济性、可修复性及作战性能等指标上综合考虑,驱逐舰可能更胜一筹,因此巡洋舰有逐渐被驱逐舰所代替的趋势。
现代军舰已经脱离了二战时期的分类原则。比如说日本把日向级准航母称为“直升机驱逐舰DDH”,各大国开始建造排水量万吨级的“多用途驱逐舰”(比如阿利伯克级,爱宕级,世宗大王)。舰艇的分类开始朝着多用途发展,命名方式各国国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