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可以在广州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第1类人员:截至申请日的上一个月,已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就业人员。 ●第2类人员: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第3类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4类人员:第1、2类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第5类人员:60周岁(含)以上老人。 ●第6类人员: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二、办证种类 第1、2类人员:可申请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第3、4、5类人员:可申请办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第6类人员:可申请办理换发、补发(含过期重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赴台同类签注。 三、所需材料 ●第1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③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2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1、2类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3类人员:①本市户籍居民(配偶或父母)的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④双方亲属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或出生证;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年度首次办证需提交,如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无须提供)。
●第4类人员:①第1类或第2类人员的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③居住证原件〔需有已连续在广州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信息,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免交〕;④双方亲属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或出生证;区县一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年度首次办证需提交,如户口簿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无须提供)。
●第5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 ●第6类人员: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个人资料页及资料变更页);③居住证原件〔需有已连续在广州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居住信息〕。
(第3、4、5、6类人员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 1。上网预约。登录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在“出入境业务办理”栏目下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选择办证类别----填报个人信息----预约办证时间和地点----获取预约受理编号和取消密码。
2。前台交表。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可选择速递上门或者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五、办证时限 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六、办证收费 收费标准与本市户籍居民相同。 七、查询方式 1、网址:WWW。GZJD。GOV。CN(广州金盾网) 2、邮政速递查询电话:11185; 网址:http://219。134。187。5:8888/emszwcx/emszwcx。
jsp 3、特快专递查询:020-81911089 希望对您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