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户籍准入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管理制度改革坚持“合理控制主城区,适度放开新市区,全面放开新区”的原则。新区常住人口迁入主城区、新市区,按照该规定执行。按照该规定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有职业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应当同时办理 工作调动。
该规定提出,在新市区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主城区登记常住户口条件的不受5年限制)、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人员可以迁入主城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实际居住、按规定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共同居住的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满1年,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
大连买房落户相关政策: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
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新市区、旅顺口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个人在新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需要注意的是,购买非住宅房屋的,应当同时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方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旅顺口区购买房屋落户的人员(达到主城区落户条件的除外),其常住户口5年内不得迁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投资纳税:
符合下列购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
符合下列投资纳税条件之一,且依法经营1年以上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个人在主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注册资金120万元以上、年纳税8万元以上;个人在新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注册资金80万元以上、年纳税5万元以上。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