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交通事故责任以什么认定?

2022-04-14 社会 131阅读

一、十种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1、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左转弯的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

2、没有信号灯,没有交警指挥,相向行驶,右转弯A车与左转弯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

3、绿灯亮时,左转弯A车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4、红灯亮时,右转弯A车与直行的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5、A车正在左转弯,B车超越时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6、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

7、交警正在指挥B车通行,A车与之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8、A车已经转向,但B车依然撞上其装载的超长物品,谁全责?

A车负全责。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

9、A车发现开错车道了,到路口借道,与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违反导向标志指示行驶。

10、绿灯亮时,A车发现前方B车开的很慢,于是在路口超车,结果发生事故,谁全责?

A车负全责。行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

所有的问题都是车与车的事故,至于与那些乱窜的电动车的事故责任划分,建议一定要让交警先对电动车进行鉴定。

根据规定,只要“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是属于“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样就可以按照车与车的事故标准来判责。

二、十字路口两车相撞,左车全责的原因:

1、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而钱女士作为左方车辆,理应让右方车辆先行。

2、对于十字路口,车辆行驶问题:

(1)盲区一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后方直行车辆让前方转弯车辆先行。

案例:2月28日早上7时30分,程某驾车沿西彭镇白彭路行驶至帽合路口时,与前方正在转弯的朱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擦挂。据九龙坡交巡警西彭大队民警现场勘定,程某应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需承担共计6242元的费用。

剖析:该事故当事人程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不得超车”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2)盲区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

案例:5月4日上午10时50分,刘某驾驶轻型货车由精信物流市场沿创新大道往格力厂方向行驶,至创新大道接科技路路口时,与右侧直行的叶女士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

剖析: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情况下,应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3)盲区三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案例:2月16日15时35分,蒋某驾驶的电瓶自行车,在九龙坡区铝城西路四方家园十字路口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准备右转弯的黄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擦挂。

剖析:黄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4)盲区四

进入环形路口的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案例:4月14日21时40分,张某驾驶重型货车在驶入西彭镇森迪大道转盘内路段处时,与正在该转盘内行驶的宋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擦挂。

剖析:张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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