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行做其他销售,亏本处理了一批货,货已经卖完了,但是进
一般纳税人去年一一月购进一批货,现退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二00陆〕一5陆号)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三)。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以上规定:发生退货所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一吧0天内经税务机关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经过认证则不得按此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