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个人名义在香港的本地银行开外币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助账户等;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资本项目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外债专户、外币股票专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资本金外汇账户、外债账户等。
扩展资料
(1)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 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
(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 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汇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