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9月1日开始,居民、非居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放宽了限制,两者的标准也统一起来,原先2000美元的下限提高到了5000美元。而且在出入境通关检查时,只对个人携带的外币现钞进行检查,对汇票、旅行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和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海关不再查验。
具体新旧办法对比如下:
入境
政策调整前:居民个人:等值2000美元以上,必须向海关申报。非居民个人:等值5000美元以上,必须向海关申报。
政策调整后:(居民与非居民个人)等值5000美元以上,必须向海关申报。
出境
政策调整前:
▲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无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查验放行。
▲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居民个人:1.等值2000美元以下(含2000美元),不需申报。2.等值2000美元至4000美元(含4000美元),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
3.等值4000美元以上,先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再到当地外汇局申请核准。
4.一般不得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
▲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非居民个人: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不需申报。2.等值5000美元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
3.等值10000美元以上,先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再到当地外汇局申请核准。
4.一般不得携带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外币现钞出境。
政策调整后:
▲持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居民和非居民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无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查验放行。
▲没有最近一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1.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5000美元),无需向海关申报。
2.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
3.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应向当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新《办法》还规定,如无申报记录,“当天多次往返”和“短期内多次往返”人员,第二次以上出境时携带的外币现钞分别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和1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