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制 度 文件编号:WZSBS-CZ-003
版 次:1.0
编制日期:2006年11月1日
票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景区票务管理和使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景区票务由财务部进行统一管理,由旅游服务部业务员和各景区售票员按本制度要求领用、保管和出售。
第三条:各景区的门票必须按有关设计要求进行专业特色设计,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确认印刷的数量和样式。票务的印制由财务部主管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办理相关票务印刷手续。
第四条:票据印制回来后交财务部票务专管员入库,妥善保管,并做好登记、造册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票据需加盖公司的票务专用章方可使用,无票务专用章的票作废票处理。财务部票务专管员向主管副总经理提出使用票务专用章申请,经批准核实后,批量加盖票务专用章,并做好票务登记发放和造册归档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票据的领用由旅游服务部业务员和各景区指定售票员到财务部票务专管员处领取,票务专管员须办理相关登记发放手续,其它非售票人员不得领取。
第七条:各景区售票员和旅游服务部业务员每日领取的门票数量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各景区只设日班售票,旅游服务部设日班和中班售票,其余班次不售票。如需售票,转到旅游服务部办理相关票务。当日售票结束后,日班售票员和旅游服务部业务员须在当日下班后30分钟内到财务部票务专管员处进行核算结账;中班旅游服务部业务员须在第二天上午12点之前到财务部票务专管员处进行核算结帐。不得隔日或多日一起结算,特殊情况需报财务主管批准。
第八条:售票员和业务员当日现金必须在当日直接交公司财务部出纳处,凭财务部出纳员出具的收据和票务专管员进行核账。同时将每日填写的《每日售票登记表》和《每日票务稽核表》交到财务部。
第九条:票务专管员不定期到各景区售票员处核查票务使用和结余情况,每周汇总票数和财务部出纳进行核对结算,并把每周情况向主管副总汇报。
第十条:售票员、业务员、票务专管员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门票,如有遗失,按票面总额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一条:各景区售票员售票时实行唱收唱付,严格按照票面价格出售,不得多收票款,不得串通他人弄虚作假以获取私利。一经发现除加倍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辞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旅游服务部在接待旅游团队时,按公司与旅行社的签约协议办理优惠票务;在接待上级领导或来宾,需办理优惠票务或免票时,须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优惠或免票手续。
第十三:本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各景区时须出示本人的工作证(工牌);景区范围内的村民(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部分)凭本人的身份证进入各景区。为加强安全管理,无成年人携带或照看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各景区游览。
第十四条:任何游客都必须凭票或办理相关手续进入各景区。验票员验票时必须一人一票,不得一票多人或无票、无手续放行任何游客进入景区。一经发现除加倍处罚外,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辞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即日起公布执行。
编 制 财 务 部 审 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