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针对企业共同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对于特定作业的基层操作人员提供电工作业分类及规程知识。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针对企业共同的危险因素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对于特定作业的基层操作人员提供电工作业分类及规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