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30
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阳庆康
主题:驾驶员交通行为的规范
参加培训人员(签字):
一、减少交通事故,做到文明驾驶,规范自身的交通行业,做到以下几点:
1. 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2. 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持安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车容要保持整洁。
3. 驾驶车辆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严禁车交给非司机驾驶。不驾驶超员、超载的车辆。
4. 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吸烟、饮食,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
5. 礼让三先,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掉头,不闯单、禁行线,不闯红(黄)灯,不抢道,不插队,不乱鸣喇叭,不开赌气车、英雄车。
6. 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7. 要注意礼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和礼宾警卫车队,不准乱插礼宾警卫车队。
8. 停放车辆时,应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的停车位内依次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短时间临时停放,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二、驾驶机动车中以下行为不得有:
1. 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4.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