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大半年了没签订劳动合同,社保公司在交。我想辞职,是不是可以直接走人

2020-10-28 社会 100阅读
一、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1、《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虽然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你确实属于已经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 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你只要依法维权,肯定能够要回自己的血汗钱‘双倍工资’。
3、《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二、社会保险费是可以以现金的方式缴纳和支付的。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严重侵犯你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你可以选择如下方法来维权。
1、举报或者投诉: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2、仲裁或者诉讼:你有权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10元/件),将用人单位告到法院打官司(《劳动合同法》第77条)。
四、证据
1、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参照下列凭证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①、③、④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双倍工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证明是否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出示工资条或者银行代发工资存折记录证明不是双倍工资即可。
3、社会保险是否缴纳证据。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落实,用人单位是否给自己交纳相关费用,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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