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存在易燃可燃仓库或作业的 。
2、电气事故隐患,厂内变电站,电气设施的安装存在问题,如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等等 。
3、环境事故隐患,如废水废气的异常排放,危险废物的异常排放,化学品的异常泄漏等。
4、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如电梯、叉车等等,这类设备的安全隐患必须时刻注意。
5、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就要取决于操作方式了,如是否存在机械事故方面的风险、工业卫生方面的风险。
扩展资料:
车间安全管理:
1、车间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双从管理、双人锁、双人账目、双人收发、双人清退的“五双”制度。
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橱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2、车间内不设更衣室、休息室,办公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料搭建搁层。库房内的加工间和发货、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设置或与库房有隔离设施。除经消部门许可外,不准在库房周围搭建货棚、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库内外主要过道畅通。
经常保持库区和库房的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严禁库内吸烟。危险品库区不准吸烟、用火。
3、车间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电炉、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置,不应当使用超过60瓦以上的灯炮,灯头等物品应保持安全距离,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4、车间(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库房门配备大号挂锁。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库房,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闭离、锁门、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