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确权后亩数发放补贴,粮食补贴于2004年开始实施,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粮食直补,全称粮食直接补贴,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
一、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标准:
2009年粮食直补15元/亩,农资综合直补68.97元/亩,两项合计83.97元/亩。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每年的补贴标准不固定,以后年度如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耕地地力补贴的发放标准是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每亩每年发放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每亩每年发放175元,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每亩每年发放70元。
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三、发放方式: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当然,各地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补贴金额上会略有不同,具体的补贴金额还以当地通知为准。
四、查询方式:
为方便农民查询,各乡镇要将补贴发放结果在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中公布,有门户网站的县级政府,要将补贴发放结果(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在门户网站上公布。
扩展资料
粮食直补:为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将以往国家给予国有粮食企业的补贴资金改为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的政策。
补贴依据:
以当年镇(街道)核实公示确认的小麦面积为计算依据。
在全国范围内从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加强耕地地力保护:
1、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2、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由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
3、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4、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粮食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