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以后,老人去世土地怎么办

2020-05-01 社会 109阅读

土地确权以后,老人去世土地一部分是会由子女继承。

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您和子女分户,子女将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农民朋友也不必过于担心。

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

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可以继承。

有些土地是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继承其承包权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个家庭成员。

因此,即便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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