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的,是否还有土地使用权?

2020-10-03 时事 172阅读

集体土地,如果村民户口迁走,对于该村的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村民的分配额度。

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如果该土地被征收,不补偿土地使用权人。

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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