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从事的专业领域。
汉语言文学(含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
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经济秘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社科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教育学类。教育学、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数学教育、生物学教育、人文教育、科学教育、文秘教育、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言语听觉科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档案学类。档案学、科技档案、图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矫正教育、监所管理。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务员范围,加强公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 依法履行公职;
(二)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三)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三条 下列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一)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二)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三) 各级行政机关;
(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五) 各级审判机关;
(六) 各级检察机关;
(七)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二)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四) 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