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
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5、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3.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扩展资料:
公务员职务晋升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国家公务员任免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条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公务员从原来的职位选拔到更高的职位,其职责、权力和待遇以及管辖范围也相应地提高和扩大。职务晋升有五种类型:
1.考试晋升制,即采用竞争考试的方式,以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依据的制度;
2.功绩晋升制,以公务员工作成绩大小为标准的晋升制度;
3.年资晋升制,以工作年限为晋升标准,任职人员的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如无重大过失,即获晋级和提职的制度;
4.学历晋升制,以学历作为主要晋升标准的制度;
5.越级晋升制,指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贡献卓越、社会影响大或能力特别强的公务员,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及时给予越级晋升的制度。
参考资料:公务员职务晋升(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