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出台政策,裸官不能担任正职这是为什么
规定“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这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有罪推定”。一方面,能说所有的“裸官”都是贪官,都有可能外逃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还有,一些海归人士,其家属原本就在国外,难道海归人员也不能当正职?而另一方面,不得任党政的正职,那么,副职甚至是普通的职员,就没贪污的可能吗?不难看出,“裸官”与贪污外逃,并不一定构成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事实上,此规定一出,却得到了众人的赞许,为何?实际上,此规定要想执行好,必然会让官员对自己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进行党政内部的公示,有了公示,就能形成党政内部的监督。相比于此前的不公示,能够做到哪怕些许的公开透明,这都是公众称赞的原因。所以,说白了,此规定的亮点,不在于“裸官”不得任正职的预防作用,而在于信息公开透明的威力,而这,也正是治理“裸官”外逃的根本办法。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规定“裸官”不任正职完全多此一举,真正要依靠的,还是信息公开以及日常化的监督机制。任何事情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不可能一下子突变,对于那些确实存在外逃思想的“裸官”,实际上,将家庭成员移民国外,这本身就是一个信号。移民所需要的巨额花费,从哪里来?移民的目的又是什么?这些都可以成为监督监管顺藤摸瓜的依据。从一个侧面讲,“裸官”不得任正职,实际也是监督缺位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无奈规定,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