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ma95
1995年成立于哥本哈根的一个丹麦电影导演小组,成员大多为毕业于丹麦国立电影学院的年轻导演,如该组织的主要发起者拉尔斯·冯·特里尔,以及托马斯·温特伯格、克里斯丁·勒维瑞、索伦·克拉格·雅格布森。该组织的名称来自其成员于1995年3月13日共同签署的《道格玛誓言》。Dogma具有“教义”、“教条”或“信条”等含义,95标明了该组织的诞生年份。誓言的要点可以概括为如下10条戒律:1�影片须在实地拍摄,不可搭景或使用道具;2�不可制作脱离画面的音响,不可制作脱离音响的画面;3�须手持摄影机拍摄,影片的故事不必在摄影机在场的情况下发生,但影片的拍摄须在故事的发生地点进行;4�影片须是彩色的,不接受特别的照明;5�禁止进行光学加工或使用滤镜;6�影片不可包含表面行为(如谋杀、暴力等场面);7�禁止时间和空间上的间离;8�不接受类型电影;9�影片规格须为35毫米;10�导演之名不可出现在职员表中。道格玛成员拍片时须遵守以上戒律,该组织甚至制订了制作道格玛影片以及申请道格玛影片证书的具体步骤。第一部获得道格玛资格认定的影片是《家庭聚会》(托马斯·温特伯格,1998),第二部是《白痴》(拉尔斯·冯·特里尔,1998),第三部是《三船》(索伦·克拉格·雅格布森,1999)。至2000年,已经有15部左右的影片获得了道格玛影片证书,这些影片的导演除道格玛95小组的成员之外,还有法国、美国、意大利、瑞典、瑞士、阿根廷、韩国的导演。起初,道格玛小组成员担任着评定道格玛影片资格的最高裁判角色,后来改由申请道格玛影片资格的导演本人签署一份文件,声明自己已经遵守了这些戒律。关于这个变化,该组织的核心人物特里尔做过如下解释:就像《圣经》的十诫一样,严格遵守道格玛戒律是不可能的,完美的道格玛影片尚未拍摄出来,而且不可能拍摄出来。但是,这个意图本身是崇高的,对于每一位导演来说,如何尽量接近这些戒律以及审视自己是否努力遵守它们,应当提到艺术自觉的高度。在数字电影迅速普及以至于人人都可以拍摄电影的时代,《道格玛誓言》可以说是对电影创作活动的某种限制,但它限制的是捕捉生活的表面现实,而倡导凸显人物的内心世界。这个誓言既反对法国新浪潮电影的个人主义,又反对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技术主义,而是主张继承斯堪的纳维亚电影学派(或曰北欧电影学派)的艺术精神。道格玛95作为电影导演组织曾活跃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的世界影坛,其所倡导的电影艺术观念也超越丹麦本土而为许多其他国家的电影导演所接受。进入21世纪以来,这个组织及其影响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
Dogma95是在1995年,由丹麦著名导演拉斯.冯提尔发起的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具体分为10条,如下:
1:必须是实景拍摄。2:不准有无声源音乐。3:必须是手提摄影机拍摄。4:不能使用灯光特效。5:不得用滤色镜。6:不得有表面化处理的场面,如谋杀等。7:题材必须是现代的。8:不能拍成类型电影。9:电影的制式一定是35mm。10:导演姓名不得在片头片尾出现。
这个标准是准对世界上电影越来越追求特效和感官刺激,而放弃了在电影中对人性的探寻的这种现象发起的。它并没有一个特别严格的组织。在它们的官方网站上有注册的办法,缴纳一定费用,经过审核后即可成为Dogma95的一员。Dogma95的追求,体现了电影的精神,但同时有矫枉过正的嫌疑,实际上它十一个很难达到的标准。拉斯.冯提尔本人后来的作品,也没有严格遵守这个标准,譬如《黑暗中的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