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中,户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原户主的户口卖房后不迁出,现房主就无法迁入户口。
且户籍问题法院又不受理。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要特别注意户籍问题。
你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规定了户口问题是整个交易过程的一部分,
原户主户口不迁出,作为整个交易未完成;并规定了违约责任。
你可以向原户主发挂号信,言明房屋交易未完全履行,
可以按房屋交易合同的规定向原户主追究违约责任。
如原户主再不迁出户口,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
追究原房主每天一百元的违约责任。
直至“合同完全履行”(户口迁出)为止。
要注意的是,你不能以“迁户口”为诉由,
那样的话法院是不受理的。
必须以“完全履行合同”的“合同纠纷”为诉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