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并合法经营一家初具规模的“农家乐”需经过一些列审批,办理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消防、环保、工商等一系列证照,涉及工商、税务、卫生、环保、消防、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
如果只是承包土地这一环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
各地政府大都有发布有关鼓励开展农家乐、简化审批手续的文件,诸如《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建议与当地旅游局等单位咨询。
当然,首先还是得从承包荒地开始,具体可参阅《农村土地承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