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处属于国家单位。
上级单位是市容市政管理局。
内设中心3个:
环卫作业监管中心:负责环卫作业质量、街巷(新村)保洁和机械化等作业标准、考核办法和指导意见的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城区公共卫生间招标工作和负责日常监管考核;按照标准对城区环卫作业质量、街巷(新村)保洁和机械化作业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各类作业质量检查情况的日报、周报、月报,负责作业经费的核算和上报,市区环卫作业人员各类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对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环卫部门管理的固体废弃物及其处置过程形成物的计量、处置监管,对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所的安全运行及环境影响状况进行监督。
机械化作业服务中心:承担市区高架立交道路的机械化保洁、市区道路冲道洒水降尘等工作。
扩展资料:
环卫处主要职责有:
1、计划制定(包括地区环卫发展专业规划、环卫设施建设与设备采购计划、环卫作业任务与经费拨付计划等);
2、行业管理(包括作业标准、考核办法、作业定额、招标指导、行政许可、业务投诉、协会管理等);
3、基础建设(包括垃圾处置终端建设、收运体系优化、生活垃圾分类、环卫设备采购、公厕新改建等);
4、运营管理(包括运营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置厂、机务中心,监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
参考资料来源: 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单位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