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
(1) 教态美:教师课堂上的教态应该是自然、亲切富有感染力。仪表端庄,举止从容,态度热情,热爱学生,师生情感交融。
(2) 语言美:教师的课堂语言,要准确清楚,精当简练,生动形象有启发性。教学语言的语调要高低适宜,快慢适度,抑扬顿挫,富于变化。
(3) 示范美:看教师的范唱、舞蹈、伴奏是否到位。
2.“活”
(1) 处理教材活
评析老师一节课上得好与不好不仅要看教学目标的制定和落实,还要看执教者对教材的组织和处理。
(2) 思路设计活
教学思路是教师上课的脉络和主线,它是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水平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来的。因此教师课堂上的教学思路设计是多种多样的。为此,评课者评教学思路,一要看教学思路设计符不符合教学内容实际,符不符合学生实际;二看教学思路的设计是不是有一定的独创性,给学生以新鲜的感受;三看教学思路的层次、脉络是不是清晰;四看教师在课堂上教学思路实际运作效果。
(3) 教学方法活
(4) 学生思维活
(5) 课堂气氛活
3.“情”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只有通过音乐的情感体验,才能达到音乐教育“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音乐教学中,教师要以自己对音乐、对音乐教育、对学生的真情来感染学生,要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和动情表现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并体验音乐的美感。正所谓:“老师都没有情,学生何来情”。作为一门情感艺术,其教育效应主要体现在熏陶、感染、净化、震惊、顿悟等情感层面上,音乐的本质是审美,音乐最根本的价值是审美价值,所以评价音乐课堂教学要把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放在首位。
4.“新"
(1) 教学选材新: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学生实际,看教案中制定的教学目标是否适切,在情感、方法、知识技能等方面有所体现。
(2) 教学思路设计新:看教学思路的设计是不是有一定的独创性,给学生以新鲜的感受。
(3) 教学方法新
5.“创”
根据新课标的精神,音乐创造能力应作为音乐学科教学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音乐创造主要包括: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创造、创作实践等,对音乐创造能力的评价可参照《音乐课程标准》的相关内容采用量化测评。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创造能力的评价应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应有助于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造的积极性。
扩展资料:
课程目标是分科教学法之一,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系,音乐学院和教育学院有关专业和中等师范学校的必修课。研究音乐教学的理论及其运用,以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为依据,阐述音乐教学的目的,任务及教材编选原则,研究音乐教学规律,探讨乐理、视唱、唱歌、器乐、音乐欣赏等教学的步骤与方法。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范生和在职教师将教育学、心理学原理及音乐专业知识、技能应用于音乐教育实践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