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351怎么申请

2020-07-08 社会 81阅读
为了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脱贫的工作,我县卫计委进行分类分对象分重点政策宣传。对县级,镇级,村级干部及相关扶贫人员将政策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分别在2月17日,4月6日进行政策培训,让每位干部及扶贫人员掌握熟悉健康脱贫的政策。对贫困人口进行面对面解读宣传,将健康脱贫“351” “1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张贴在贫困人口家的墙上。对重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掌握了解疾病种类,就诊机构,医药费等综合情况,实行分类救治,精准实施健康脱贫政策。
健康脱贫“351”政策  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自2016年10月26日执行。  健康脱贫“180”政策  实行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四保障一兜 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补充医保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实行即时结算。
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健康脱贫“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贫困人口因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诊疗住院时,凭身份证,医疗服务证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经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应留存“医疗服务证”,及时在“医疗服务证”上予以登记,出院时通过“一站式”结报程序,即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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