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代持协议无效后,公司法人股东会更改为实际出资人吗?
股权代持协议的问题分为两个层次论述:第一、上市前解除股权代持协议的必要性,楼上已经论述了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谨慎起见,股权代持协议均要解除。第二、楼主想问的估计是,股权代持协议的解除前后,公司登记的控股股东会发生变化,隐名股东变更为实际股东,那么是否会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呢?这个问题,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去详细说明如下几个方面内容:1、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2、股权代持协议签订的背景,没有影响第三方的权益,没有规避法律的规定;3、股权代持协议中有无关于表决权、经营权的约定,且实践中如何履行,从而导致隐名股东能够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运作;4、股权代持协议是否被其他股东所知悉?5、股权代持协议的解除、隐名股东变更为登记股东是如何操作?是否会存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