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政府印发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2020年前在龙溪河、璧南河等19条流域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且跨2个或多个区备余陵县的次级河流建立横向补偿机制。
生态保护,关键在形成合力。对此,重庆出台了“三奖”政策:一是奖早建,对今年10月底前建立补偿机制、签订3年以上补偿协议的,一次性奖300万元;二是奖协作,对建立流域保护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作会商、联防共治机制的,一次性奖200万元;三是奖成效,对上下游区县有效协同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在安排转移支付时给予倾斜。
有激励就有约束。对今年没仿戚签订补偿协议(协议有效期须3年以上)、未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区县,从明年起重庆市每年向流域的上游区县收取1200万元水质考核基金直至签订协议,对补偿断面水质未达到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或者虽然达到要求但水质下降的,按补偿标准每月计算考核基金扣减额度。
按照重庆的计划,到2025年市域河流上下游区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期间,重庆将鼓励区县协商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共建园区等方式,在具备条件的流域采用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建立横向补偿机制,鼓励区毁伍县之间开展排污权和水权交易。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