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比较麻烦。类似的情况都可以作为个案处理的。
虽然可以参考,但是差别有时很大。
首先,车险肯定是投保了的,交强和商业。交强不说,商业险的三者到底投保多少是个问题。
如果赔付的比率是实际费用支出相差太多,当事人确实可以要求继续赔偿。
保险公司可以先行赔偿,完后把责任人当成被告,行使追偿的权利。
在实际案例中,伤者的医疗费用及后续的生活补助,还有精神损失费用以及误工费,就是法庭争论的焦点了,这个各地标准不一样,判例也都有区别。
保险公司可以先行赔付伤者,但是,马上就会把你列为被告,进行追偿了。
商业车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是司乘险和三者险,可惜,大多数车主,都不太在意。
发生这样的事情很遗憾,建议妥善处理吧。
平安是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