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2、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二、贷款期限:
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三、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四、有关说明:
具体操作办法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此外,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还有其他优惠政策,例如从事个体经营的,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申请材料:
在申请此类贷款时,有三点比较重要:
第一,贷款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第二,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创业者所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具备以上条件的方能向银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报告。
除了书面材料以外就是要有抵押物。抵押方式较多,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发放额度就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
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
①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机具)以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②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
③个人创业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期限贷款利率,可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上下浮动。
贷款偿还方式: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创业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创业贷款,贷款本息偿还方式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3、也可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偿还。